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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东检工作报告里的那些“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3]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两会聚焦】揭秘!东检工作报告里的那些“案”

  翻开东检工作报告,一个个熠熠生辉的案件让人印象深刻。它们展现着东检队伍砥砺前行、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所做的不懈努力,镌刻着东检人深耕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足迹。本期东检君就为您说一说人大报告中的那些“案”!

  “7000万”的反洗钱大案——

  关键词:经济犯罪

  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丁某某、朱某担任白某某实际控制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用白某某非法集资所得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收购了深圳市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8月白某某控制的一系列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为隐匿资产,白某某指使丁某某、朱某通过虚构交易、提供资金账户等方式帮助其虚假出售公司,转移、转换非法集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东城检察院以丁某某、朱某构成洗钱罪向东城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9月29日,东城法院判处丁某某、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202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本案是近十年来北京市涉案金额最大、判罚最重的洗钱案,在成功办理该案的同时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共同推动落实北京地区《反洗钱工作合作备忘录》,借助专业反洗钱力量做好“一案双查”,全链条办理妨害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案件。

  让“看病”这件事变得容易——

  关键词:综合治理

  近年来,北京的各家三甲医院为了方便广大患者,推出了线上挂号平台。高某某等“号贩子”定制非法软件,利用挂号平台系统漏洞进行抢号,采取跳过挂号平台的验证程序、远超正常人手速的高频访问等方式垄断号源,并高价转卖,在短短四个月间至少抢占三甲医院号源590余个,获得违法所得数万元。东城检察院认为高某某、吉某某、臧某某等人使用非法软件,破坏医院挂号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诉至法院。

  “号贩子”使用非法软件,从线上挂号平台抢占专家号源并高价出售牟利,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广大就医患者在优质医院公平挂号、平等就医的权利。东城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开展专业化同步审查、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线索等,及时固定关键电子证据,准确研判事实证据及定性,依法对“号贩子”抢号行为和相关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挂号难问题。

  《新东城报》报道

  你的“信息”被泄露了么——

  关键词:网络安全

  王某某、邹某原本是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但两人利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某互联网用车平台客服的便利条件,使用北京公司为湖南公司开通的某互联网用车平台数据库查询权限,非法查询、获取大量某互联网用车平台中司机、乘客的行踪轨迹信息,为买家精准查询特定人员的特定信息,随后贩卖并从中获利,两人累计出售公民出行记录近7000条。曾某、秦某某、何某多次从王某某等人处购买某互联网用车平台的司机、乘客信息及其他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后向他人贩卖并从中获利,已经形成巨大的网络黑产链条,严重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且隐藏诸多次生犯罪隐患。

  ●图为检察官联合市检院市公安局赴某互联网用车公司送达检察建议并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题普法

  经东城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某、邹某等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罪,各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或出售的行踪轨迹信息数量均已经超过了“情节严重”标准的十倍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诉至东城法院。最终,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某、邹某等三年二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侮辱“英烈”全社会不允许——

  关键词:公益诉讼

  2021年3月24日,微博用户许某某发布一则侮辱解放战争英雄董存瑞的言论,没过多久评论区已经骂声一片。紧接着她又发了一条长微博,声称自己并未做错,两条微博阅读量迅速超过九万次,网友们纷纷报案。3月25日,公关机关将她抓捕归案。东城检察院认为,许某某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董存瑞的名誉、荣誉,损害了其近亲属的个人情感,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要求被告人公开在全国性媒体和国内主要门户网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

  本案是北京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提起诉讼及宣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东城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发布丑化、侮辱英雄烈士言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共同营造崇尚捍卫英雄烈士、传承英烈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察日报》报道

  “挽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

  关键词:司法救助

  张某是某“985高校”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世界500强公司工作,但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等精神性疾病。2019年6月的一天,张某疾病发作,持刀砍伤了自己的母亲赵某,导致赵某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鉴定,张某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东城法院决定对其强制医疗,母亲赵某虽受重伤却无法得到经济赔偿。东城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遭受犯罪侵犯后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应给予司法救助。经初步询问,赵某夫妻两人退休金仅够维持基本支出,案发后,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顿时陷入了窘境。

  东城检察院根据赵某目前的情况,主动为其申请了救助金7万余元,仅用8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受理、审查、发放等全部程序。在为赵某申请救助金过程中,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实地走访、自行取证,帮赵某跑医院补开发票,联系心理辅导专家为赵某进行心理疏导。如今,她也在积极治疗,并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检察日报》报道

  坚持人民至上,诠释检察担当。东城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润物无声的智慧、久久为功的韧劲,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为首都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