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漫天的雪,3月18日下午,北京纷纷扬扬下着大雪,东城法院执行局新任员额法官孙雪峰带着法官助理董亮步履匆匆地穿行在胡同中。顾不得脚底湿滑,雪满肩头,两人冒着密密匝匝的雪,脚步匆忙地赶往被执行人家中,想要找到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经过一下午的努力,最终,两人找到被执行人,并促使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电汇至该案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3月18日上午,像往常一样,八点半一上班,孙雪峰就打开电脑,进入线上庭审系统,准备开始今天上午的谈话。受疫情影响,也为方便更多的当事人,提高执行效率,越来越多的案件经由线上完成。
九点钟开始的这起案件谈话人是申请执行人刘女士,刘女士于2021年9月向被执行人殷某租赁玛莎拉蒂车辆一台,双方签订书面车辆租赁合同,租期一个月,租金1.5万元。收到租金后的殷某将车辆交付刘女士使用,但仅过了4天时间,殷某借口车辆需要维修,将玛莎拉蒂轿车从刘女士处取走,此后再未交付车辆使用,刘女士向殷某提出退还租金未果,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殷某退还刘女士租车费1.3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案件判决生效以后,殷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谈话中,孙雪峰法官不断向刘女士询问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无奈刘女士也是经由他人介绍才向殷某租用车辆,所了解的线索少得可怜,但是她回忆称自己当时提出了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过殷某的银行账户,后来因为自己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案件进展,忘记了冻结账户的日期,也忘记了申请续冻结事宜,直到谈话才想起来还有财产保全一事。
得知这条重要的线索后,孙雪峰立即安排法官助理董亮准备材料并申请用车准备前往银行。当天上午,刘女士谈话完毕后仍有两位当事人预约了线上谈话,等孙雪峰完成上午全部谈话已近中午时分,而此时的北京天空阴云沉沉,天气预报也不断提示午后有降雪。但孙雪峰没有丝毫迟疑,考虑到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冻结账户的准确日期,且当天又是周五,必须抓紧核查这条线索。孙雪峰随即带着助理董亮开车前往银行核查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
动身前往银行的路上,就已漫天飘起雪花,春日的降雪令路面格外湿滑,孙雪峰和董亮到达被执行人殷某开户的中国银行某网点后,经过查询确认,殷某的账户没有有效冻结信息,亦没有可提供执行的存款。
“走,去他家找找”。为了更快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权益,同时考虑到这种特殊天气往往更容易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尽管雪越下越密,孙雪峰仍然决定,赶往被执行人家中“碰碰运气”。
被执行人殷某家住东城区西厅胡同附近,平日里这条胡同能够进出车辆,但随着雪越下越大,考虑到胡同内行车安全,孙雪峰和助理决定将警车停放在路边,步行前往被执行人殷某家中。路上已积起一层雪,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胡同中穿行,朝着殷某的家中赶去,肩头不一会就落满了雪。
敲开房门后,被执行人殷某起先也是一脸惊讶,称万万没想到法官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雪前来家中寻找他,经过孙雪峰法官的一番耐心释法,殷某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并当场将全部案款电汇至该案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有话说
执行局法官 孙雪峰
风雪虽急,但案情更急。天气虽然不好,但作为执行法官,我们的脚步不会停。只要能为当事人要回他们的钱,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顶风冒雪我们也愿意。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在越来越多诉讼当事人知道并了解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要提醒大家的是,依据2020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提起保全以后记得向审理案件的法官确认成功保全的财产信息,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期限并不相同,要特别注意保全期限,期限届满前要及时提起续查控申请,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要将掌握的财产保全信息及时准确的提供给执行法官,这样才能尽早处置查控的财产,更快实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