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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检察建议”解读:以“检察蓝”守护包裹里的安全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15]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什么是“七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寄递安全防控难度加大,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全面调研分析寄递违禁品犯罪相关情况和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起草了检察建议稿,并走访国家邮政局听取意见。2021年9月9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寄递违禁品问题检察建议,即“七号检察建议”。同年10月20日,最高检正式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寄递行业安全

  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

  近年来,邮政业已经成为服务生产生活、促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与此同时,由于寄递渠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货分离、隐蔽性强等特点,“互联网+邮寄”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1830件3097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1071件1430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226件490人。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一旦通过寄递渠道流入社会,将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寄递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反恐怖主义、打击枪爆类、毒品类犯罪等国家大计,是“国之大者”。因此,寄递安全治理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常见禁止寄递物品

  ●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管制器具:如匕首、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催泪器等

  ●爆炸物品:如炸药、雷管、导爆索、烟花等

  ●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酒精等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毒性物质

  ●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

  ●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间谍专用器材

  ●非法伪造物品

  ●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进出境物品

  通过寄递渠道实施的犯罪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01

  涉寄递毒品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02

  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03

  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快递小哥们每天起早贪黑、不畏风雨,穿梭在街头巷尾,将一份份包裹安全送到每个人身边。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快递小哥们尽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递,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对此,东检君在向辛勤工作的快递小哥们表示感谢的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增强岗位安全责任意识:

  #1

  收件时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工作制度与规范,多“看一看”、“闻一闻”、“问一问”、“查一查”,切实履行查验职责;

  #2

  学习《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对涉枪、涉爆、涉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禁运物品的识别能力,练就“火眼金睛”;

  #3

  发现违禁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所属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4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执行快递消杀、无接触收寄件等制度。对发现的涉疫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最后,东检君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寄递规定,绷紧“寄递安全弦”,积极参与预防违法寄递治理工作,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携手共筑寄递安全屏障!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