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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有多可怕?很多老司机都栽在了这里......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11]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东检君有案说】路怒有多可怕?很多老司机都栽在了这里......

  有这样一句话:“一时路怒一时爽,事后后悔泪汪汪。”汽车和电动车已成为现代生活中重要的交通代步工具,不论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它们。因此,由开车斗气导致的刮蹭事故、交通拥堵,甚至人身伤害等现象也是频繁出现。但若因斗气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基本案情

  某天傍晚,大北(化名)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一个路口时,正巧遇到前方一辆汽车侧方停车。由于司机驾驶技术不娴熟,几次停车都没成功,还在倒车过程中迫使大北等人退让数米,最终导致大北的电动自行车前车轱辘与汽车尾部发生轻微碰触。这时,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大北妻子看不下去了,对着汽车里的人发了几句牢骚,而坐在汽车副驾驶上的郝南(化名)也不甘示弱,打开车窗回怼了几句。就这样你一来我一往,争执竟然愈演愈烈。

  大北停好电动自行车,打算靠近汽车副驾驶门,郝南也正准备开门下车,此时大北大步上前,猛推了一下车门,恰好将郝南的头部挤撞在门缝里,只听郝南一声尖叫,伤到了鼻子。经鉴定,郝南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最终大北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释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示

  偶发矛盾需克制,严重后果想在前

  通过法信网检索发现,近五年来北京市因为行车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有三百余件。东城检察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里,有三分之二以上因偶发矛盾引发。这些本应可以避免的刑事案件,既给被害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还让犯罪嫌疑人遭受牢狱之灾,失去人身自由。检察官提醒大家出门在外请收敛自己的“暴脾气”,引以为戒,家人朋友之间互相提醒,避免冲动惹来大麻烦。

  争夺路权要冷静,文明礼让少麻烦

  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00多万辆,城市交通压力大、拥堵严重、非机动车行路难成为交通管理的难题。因此,公民要从自身做起为解决社会难题出力,不论是行人、还是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的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产生路权矛盾时互让一步,尊重彼此路权。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