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北京市大兴区环保局推行“四查法”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企业自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邀请市级专家为未办理验收手续的企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培训两次,共计培训500余人,覆盖400余个项目。
二是随机抽查。扩大随机抽查范围,增加随机抽查对象。将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以及现阶段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污染源,合计1335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平台。
三是专项监查。对自行验收的非辐射类报告书项目逐一摸排,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验收。已向未验收企业发放验收催办单115份,发放无效备案通知书28份。
四是日常检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工作,将市区审批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7年至今,我区处罚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类企业159家次,处罚金额296.78万元;处罚未批先建、未备案类企业25家次,处罚金额133.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