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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市场监管局黄村所加强对市场主体亮照经营检查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1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避免部分消费者由于经营者未将营业执照放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造成误解,按照分局相关通知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黄村所在辖区内加强对经营主体规范亮照经营行为的检查工作。在工作中,黄村所主要采取: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逐户下发《亮照经营告知单》;对于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限期责令其改正,逾期不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强对经营主体存在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其他违反营业执照规范使用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

  截至当日,黄村所利用日常检查、综合执法等时机共检查经营主体45户,规范亮照经营主体12户,约谈4户。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