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察干警对检务督察工作的认识,近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下简称《条例》)。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就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主动参与学习讨论,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三是全院各部门要在7月份开展对《条例》的学习研讨,并将学习讨论贯彻情况形成报告,由检务督察部统一汇总后向院党组作专题汇报;
四是检务督察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内部监督,同时通过微信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检务督察部作为专司内部监督的综合业务部门,已根据《条例》要求形成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将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突出、开展有序、工作有据,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流程,不断加强党务、业务、事务监督,为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