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短信“轰炸”不断,到店不签约被营销人员困数小时。多位相亲者反映,随手注册了相亲平台账号,没想到引来“轰炸式”的电话骚扰和到店不买服务想走难的噩梦。
广东的黎先生说——
“刚注册完就接到平台邀约到店的电话、短信,每天不间断,拒绝拉黑都没用,还是会有新号码打进来。他们一直强调,已经有女性会员看了我的资料很感兴趣,但其实我个人信息的部分什么都没填。”
广东的黎先生说——
“刚注册完就接到平台邀约到店的电话、短信,每天不间断,拒绝拉黑都没用,还是会有新号码打进来。他们一直强调,已经有女性会员看了我的资料很感兴趣,但其实我个人信息的部分什么都没填。”
世纪佳缘的一名营销人员说——
“有个会员曾经在我们这儿坚持了11个小时,从早上跟到晚上,最后签下来了。”
消费陷阱:先交钱签字才能看合同,服务与承诺不符。
在“聚投诉”“黑猫投诉”等网络投诉平台上搜索相亲机构名称,相关投诉案例达到2000余条。引发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服务与承诺不符等方面。
先交钱签字才能看合同。
不少投诉者表示,交钱以前根本没见到合同。有的机构是不交钱、签字就不让看合同;有的消费者被诱导签了电子签名,但其实并不知道签的是什么。
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符。
浙江的牛先生收到电子合同后发现,合同条款与营销人员的承诺有出入,不但介绍对象从5人减少到3人,服务周期也从3个月变成了2个月。
合同条款与后续服务不匹配。
李女士的合同里写道,介绍的7名相亲对象,月收入均在2万至4万元之间,其中3位在深圳本地有房,4位在外地有房。“我和其中一名相亲对象见面聊天后才知道,他没有房子,月薪也就1万元出头,根本不是合同中说的那样。”
杭州的王女士更是频频被临时通知更改相亲对象。“感觉都像是临时凑数,推荐的时候说是本科学历,结果见了面以后才发现是专科。”
消费者应预防法律风险 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我们来看看权威专家怎么说!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消费者可以就相亲机构电话短信骚扰、劝阻相亲者离店等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到店后如果不签约不让走,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表示——
公平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亲机构在格式条款中设置的不对等、不公平条款应属无效。相亲机构在当事人没有看到合同具体条款、未被告知服务具体内容和价格的情况下就要求在iPad上签名,已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
“如果相亲者事后主张自己不知晓合同内容,往往存在举证方面的困难,这也是维权困难的重要原因。”
相亲者应强化预防法律风险的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