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在充分考虑刑事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及轻重缓急等因素的基础上,大兴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上“云端”,利用北京法院“云法庭”平台,以“三个一”工作模式,实现诉讼参与人四方连线,确保庭审“面对面”、全程“零接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如期审结。
为保证刑事审判在疫情期间不中断、不停摆,避免岀现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问题,防止提押被告人过程中出现传染风险,大兴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时间成立协调指挥部,就系列刑事案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一揽子”工作方案》。指挥部由刑事审判主管副院长曹庆安担任总指挥,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新闻组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刑事法官为主要成员。
指挥部多次就近期拟开庭的刑事案件进行线上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总指挥曹庆安副院长落实主体责任,带领技术团队实地考察远程传输设施,督促迅速搭建北京法院“云法庭”平台,组织法官开展网络庭审培训,再三强调要加强防疫保障,确保刑事审判“云开庭”如期、安全进行。
为保障线上审判顺利进行,由大兴法院牵头,利用北京法院“云法庭”平台,帮助检察机关、看守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确保庭审全流程、各单位均实现网上进行。审判组成员加班加点审阅卷宗,制作阅卷笔录、讯问及庭审提纲,沟通检察院、看守所协调文书送达及庭审事宜,确保庭审每个环节都合法、安全。
对于在看守所关押的被告人,提前将起诉书材料交给看守所干警,法官通过云庭审系统远程告知给被告人的所涉罪名、犯罪事实、适用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并在看守所干警协助下让被告人在送达笔录上签名。
对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首次实现了“云送达”。被告人正面手持身份证并自报本人身份信息,法官将其展示和陈述的信息与案卷作比对,确认身份无误后通过线上系统向其发送起诉书及相关诉讼材料电子版,并在询问相关程序性问题后发起线上签名。被告人只需将相关电子材料打印出来签名并捺印后邮寄回法院以供备案即可。
为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在严格遵循电子卷宗管理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辩护人在网上提交委托手续核实身份后,可远程查阅电子卷宗,网上提交辩护意见,为案件庭审做足准备。针对需要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提前与司法局联系指定值班律师,同样采用三方连线的方式,由值班律师在线向被告人释明权利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制作法援笔录。
经过多天的调试测试和机制研讨,2月14日上午,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东民和副庭长黄淘涛率先利用“云法庭”平台实现线上庭审。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辩护人在家四方联线,讯问被告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护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云法庭”系统全程录音录像。仅仅2个半小时的时间,10件刑事速裁案件全部在线宣判、顺利审结。
随后,2月24、25日,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李秀芹、副庭长王艳超、童赟、黄淘涛以及审判员张杰川、陈国娟等6个审判组再次利用“云法庭”系统顺利审结1件简易组庭案件及13件刑事速裁案件。
党支部书记李秀芹审理了一起简易组庭案件,由其担任审判长,黄淘涛、陈国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辩护人通过云法庭系统在线举证、质证,发表辩护词等,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申请回避、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庭审后短暂休庭,合议庭成员当场评议并当庭宣判,真正实现了审理、合议、判决“一堂清”的高效审判模式。
副庭长黄淘涛审理了两起被告人取保候审的速裁案件,法官通过云法庭分别连线了在家隔离无法外出的被告人郭某、公诉人及辩护人,待核实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身份之后,四方人员线上开庭,法官当庭审理并宣判了此案,被告人郭某当庭对法院高效便民的线上审判工作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副庭长王艳超、童赟、审判员张杰川、陈国娟均通过云法庭当庭审理并宣判了十余件速裁案件,线上庭审规范严肃,有序高效。
“云法庭”审判模式运行以来,得到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多方的认可。大家纷纷表示,互联网庭审模式向刑事审判延伸,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切断了病毒传播路径,也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防疫、审判两不误的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情怀。
据悉,北京市高院于2月21日发布《关于在刑事审判中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积极推广、有序规范在线庭审,同时要求主动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看守所关于在押被告人管理的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兴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上述通知要求,进一步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规范开展在线庭审,确保刑事审判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质效不降,让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享受到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