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一线办案部门,第三检察部严格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统筹做好防疫和办案工作,为区疫情防控工作注射强心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一、提前介入,引导涉疫案件规范高效办理
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对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春节复工以来,第三检察部按照分管检察长的要求对涉疫情案件开展捕前引导侦查工作,三名检察官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依法尽职尽责办理涉疫情案件,与侦查机关对证据的把握进行研讨、与分管检察长和部门领导对案件的定性事实证据共同研究、向市检察院及时汇报,在检察环节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充分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前期介入侦查的基础上,受理的涉疫逮捕案件1件1天办结、1件2天办结,受理的涉疫起诉案件1件2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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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方协调,助推认罪认罚制度有序开展
根据两高三部下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检察部严格落实市院“三无一有”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为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提讯难、律师会见程序繁琐等问题,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与区司法局共议疫情期间值班律师协助开展认罪认罚相关工作流程,与区看守所协调疫情期间人员提讯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今年1至2月份,第三检察部办理审结的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95。81%,有效惩治了犯罪、提升了诉讼效率,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特殊时期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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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机制,利用“云”平台保障案件办理质效
为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染风险,第三检察部在院办公室和第八检察部的全力配合下,通过网络与法官、律师及涉案人员“隔空对话”,利用“视频提讯”“云法庭”,做到提讯、庭审“面对面”,妥善做好防疫期间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四、“露天”办案,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
疫情无情、防控有方,检察工作“不打烊”。为避免在办案工作区传唤涉案人员而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第三检察部党员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引涉案人员做好登记、消毒、测量体温等工作,在室外与涉案人员开展告权、讯问、接受证据材料等业务工作。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姿态,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