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大兴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工作部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工作部署。
会议总结了2019年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部署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管理监督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20年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严格执行各项防护和防控措施,深入抓好涉疫情防控的各项办案、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提高防护、防控、防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继续坚持高标准政治站位,依法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集中优势办案力量,加强案件攻坚突破,加快办案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注重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固化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
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依法办理好政治敏感类案件和包含政治因素的普通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类普通刑事犯罪,净化区域内社会环境。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加强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重点案件研究,完善专业化办案和工作衔接机制,以法治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创新创造活力。
深层次融入社会治理
通过办理案件、检察建议、专项报告等多种方式,注重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继续推进行刑衔接工作,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继续推进“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积极推广优秀的法治宣传课程和作品。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准确把握公益诉讼与疫情防控的关系,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专项监督活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改革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继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机构职能体系
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探索办案组织的动态化管理。完善办案组织形式,根据办案需要实行组合办案、协同办案或者组成专案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
完善多层次的诉讼制度体系
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深入推进重罪认罪认罚,提升办案的效率和效果。加强检法配合,共同研究类案量刑标准,提升精准量刑案件适用率。完善审查引导侦查机制、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全面推进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与相关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心共同推进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
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质量、增强侦查活动监督刚性。扎实开展重点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深化完善派驻检察机制。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强化精准监督的理念,不断推进民事诉讼同级监督工作。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办案力度,积极开展类案监督,提升监督层次。持续做好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执行监督,坚持刑事抗诉规模与质量并重,综合运用其他监督手段,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实效。不断完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强制措施检察的职能定位,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融合。不断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及时对发现的监督线索进行排查、分析和研判。
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新型检察领导模式建设,按照新刑诉规则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检察官“四个清单”,严格落实检察长指令书面化要求,确保检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注重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检察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规范行使。
四、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为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三会一课”规定动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制度化,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抓好“学做查改”,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自觉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着力培养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家里手。坚持公正用人,加强业务骨干选拔和培养,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严格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加强心理干预和困难干警帮扶,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推动传导式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院检察干警驾驭复杂局面、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着力解决专业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完成、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检察基础建设
按照市院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建设,有序参与推进北京市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和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不断推进“两中心两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工作。不断强化检务保障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