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办理的“5·13”电信诈骗专案已提起公诉,为了进一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中的适用比例,提升办案的效率和效果,我院第二检察部在专案组组长、副检察长张海军的带领下,在我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等部门的协助下,高效完成该专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工作。
一、创新工作形式,通过远程视频完成认罪认罚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羁押场所面临巨大压力,检察官和辩护人、值班律师不可进入看守所当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打折扣,我院创新工作形式,安排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来到检察院视频讯问室,犯罪嫌疑人则在看守所视频讯问室,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的教育转化具结工作。2020年3月23日,共对10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最终有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二、凝聚多方合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看守所提讯政策的调整由驻所检察人员传达,犯罪嫌疑人的押解、各种手续的签署需要在看守所民警的帮助和配合下完成,远程视频提讯和远程打印更需要技术人员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检察部注重内外部沟通配合,主动加强与看守所、我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等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各方高效配合,无缝衔接,克服了提讯时间紧、犯罪嫌疑人多等困难,顺利完成视频提讯、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等工作。
三、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
“5·13”电信诈骗专案是一起犯罪嫌疑人多达70余人的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职位不同、分工不同,有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有的没有成单数额;有的情节特别严重,有的入职时间较短;有的积极退赃退赔,有的拒不认罪。既有共同特征,又有不同情节。针对这种情形,第二检察部将担任管理人员、业务组长以及犯罪数额大、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充分开展释法说理,既告知电信诈骗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又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让其对法律法规有基本认识。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示证据,打消其侥幸心理,同时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大教育转化力度,促使嫌疑人最终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四、主动与法院交换意见,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
量刑协商是认罪认罚的关键环节,量刑建议的采纳体现审判对量刑建议的认可,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定性和严肃性。依托我院与法院的量刑衔接机制,张海军副检察长在主办该案的过程中,多次带队到法院就如何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犯罪数额等进行针对性量刑开展座谈,与法院充分交换意见,从而提出精准且适当的量刑建议,确保全案整体量刑的平衡与公正。
五、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
注重与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充分发挥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权利保障作用。安排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来到检察院的视频讯问室,在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时在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有辩护人的嫌疑人,在律师做有罪辩护的前提下,建议律师向嫌疑人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没有辩护人的嫌疑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之前与值班律师沟通案情,让值班律师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并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由嫌疑人签署具结书,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