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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爽:守护正义,让每件案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23] 来源: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高爽,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到大兴区检察院参加工作,现为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曾获2018 年北京市第六届检察业务竞赛“公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

  自参加工作以来,高爽先后在公诉、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工作,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国家赔偿、线索初核等案件1000余件,涵盖职务侵占、贪污、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故意伤害、盗窃等罪名。办案过程中,她积极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收到锦旗两面。她办理的案件中不乏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2018 年参与办理西红门 11.18 大火案,参与审查起诉以及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2019 年参与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办的谢某某等人涉恶案件,该案移送职务违纪犯罪线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获回函,改变案件定性,追加犯罪数额,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办 案 心 得

  高爽总说,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最重要的任务和职责是将自己经手的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件,维护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实现公平正义。回顾多年的办案经历,她有几点心得体会和大家分享。

  一、立足于检察工作岗位,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

  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件。办理案件的过程是在梳理证据中依法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客观、真实,根据证据得出案情,然后结合法律规定认定每名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每一个案件的决定都影响着嫌疑人、被害人的一生,所以要严格证据标准,准确适用法律,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耐心做好教育转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嫌疑人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悔过自新,从而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过程中,经审查在案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触犯刑法的行为,则需详细向犯罪嫌疑人讲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法律后果,促使其认罪悔罪,同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如果一次不能促使嫌疑人认罪悔罪,则多次对其进行转化教育,通过释法说理、证据开示等方式促使其态度转化。

  审查引导侦查贯穿办案始终,提高办案效率,优化“案-件比”。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即为实现公平正义,高效率地实现公平正义对于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尤为重要。因此,在提前介入阶段、审查逮捕阶段要对案件证据的侦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实现调取证据的全面性、及时性,避免因不及时取证导致证据灭失或者因取证不全面导致打击犯罪不精确。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要尽快对侦查机关取证情况进行审查,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依法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如案件证据仍有欠缺,则尽快书面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实现办案期限尽可能缩短,提高办案效率,优化“案-件比”。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案件当事双方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是检察工作至关重要的内容。促使当事双方和解,使得被害人受侵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受伤害的心理得到抚慰,也使得嫌疑人的处罚得以从轻,这是双赢的结局。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不能满足于刑事案件的办结,而是要延伸工作内容,强化释法说理,促使嫌疑人悔罪、弥补过错,促成当事双方和解。同时,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双方和解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畴内适用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或者量刑建议从轻。

  落实“谁办案谁普法”,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做好普法工作。每个案件的正确处理就是最好的普法教材,要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每一次办案及监督活动转化成生动的普法实践,通过普法增强公安机关、法院、案件当事人对于案件的认可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要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等各个程序和阶段,耐心细致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做好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

  二、切实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使自身素质始终紧跟时代要求、办案需求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和期刊、听讲座等方式,学习刑事法律前沿理论知识,避免理论落后。   

  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掌握类似案件的处理原则和标准,避免类似案件不同处理。

  通过梳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搭建理论体系,做到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理论知识了然于心、信手拈来,避免有理论盲点。

  办案不仅仅需要法律知识,也需要生活实践经验以及社会科学知识。要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仅学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要广泛涉猎,丰富社会科学等知识体系,为准确处理案件夯实厚实的理论基础,避免因知识链条不完整导致案件处理结果错误或者不当。

  三、针对实践难点进行分析调研,形成既接地气又有理论高度的调研文章

  刑事法理论关于多个罪名有诸多学说或者理论分歧,这也使得某些案件的处理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极大影响司法公信力。作为一线工作的检察官,所接触的大量案件可以为理论研究提供大量的研究素材。因此在今后办案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对于案件涉及的罪名,基于理论学说进行研判分析,形成既接地气又有理论高度的调研文章 。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