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大兴

“三个加强”全面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11] 来源: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大兴院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认真研判、严格审慎,以鼓励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为参照,着力转观念、拓思路、促提升,在准确惩戒犯罪、提高诉讼效率、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66.8%,已决犯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一是加强引导侦查,降低延长退补率

  对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取证方向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如,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通过提前介入,就各犯罪嫌疑人在雇佣他人加工生产并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白酒过程中的主观故意、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数额认定等方面提出取证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列明《继续侦查提纲》《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指明侦查方向、侦查事项,提升引导侦查的精准度,为提升办案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评价指标研判,缩短办案周期

  进一步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市院三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制度规范。对部分限制性指标进行数量管理,严格“三延两退”必要性审查,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实时跟踪,避免程序空转。如,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中,鉴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等人构成污染环境罪或非法经营罪,检察官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在调取相关证据之前暂不移送审查起诉。

  三是加强认罪认罚适用,全力追赃挽损

  积极推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认真听取辩解和需求,促进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如,在办理一起多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以认罪认罚为抓手,逐个击破、分化瓦解,经多次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主动退缴税款132万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同时,将推进认罪认罚与引导退赃退赔有机结合,持续加强金融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力度。2020年非法集资类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88.1%,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指导侦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或自行追缴赃款赃物6000万余元人民币,其中自行追赃挽损金额达800万余元。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