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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发检察建议 多方携手共护燃气安全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19] 来源: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燃气质量关乎燃气行业市场秩序,关乎居民用气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燃气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近日,大兴检察院办理了液化气企业非法掺杂经营危险化学品二甲醚系列刑事案件,在办案中注重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向有关部门制发了三份检察建议书,得到被建议单位的认可,多方携手汇聚起了燃气安全保护合力。

  2019年3月至9月,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降低成本、扩大利润,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先后多次从同样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卖家处购入二甲醚800余吨,金额合计288万余元,后将掺入二甲醚的液化气对外售卖。

  据悉,二甲醚是一种价格低于液化石油气的可燃气体,因二者可以互溶,不法商贩便将其掺入民用液化气中牟取暴利。但二甲醚掺入液化气后会腐蚀燃气罐体的密封圈、燃气胶管等橡胶制品,致使漏气从而埋下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大兴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引导侦查与自行侦查结合,攻克案件证据关,追加涉案公司作为被告,以单位犯罪提起公诉并依法追诉漏犯。该公司及公司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同时,检察官就本案反映出来的燃气安全问题与三家主管单位进行深入座谈,共同研究了燃气行业管理的重点和潜在风险,厘清了各方责任,明确了联动协作的基本工作思路。

  经过调查研究,大兴检察院向三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严控燃气气源采购质量,严查企业落实制度情况,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同时,加强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和信息互通,统筹协调区域燃气领域监督管理事项,常态化开展燃气领域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围绕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并向我院复函,在燃气行业监管、沟通协调协作、安全生产检查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积极发力,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方案。

  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和制发检察建议,大兴检察院既依法严惩了危害燃气市场秩序和区域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也携手有关主管部门形成燃气安全保护合力,进一步促进了燃气行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今后,大兴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的统一,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城市管理和行业管理贡献检察智慧。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