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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务费10万余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9] 来源: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没有合同,农民工被拖欠的劳务费还能拿到吗?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支持起诉工作中,通过督促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成功帮助农民工被追回拖欠的劳务费10万余元,彰显了法治温暖。

  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直接关乎群众利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针。第五检察部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之初,就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找准检察工作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精准发力,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份,第五检察部在支持起诉专项工作中重点摸排了辖区内农民工讨薪情况,王某某、孙某某等人的遭遇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王某某、孙某某在某项目上从事钢筋绑扎工作,虽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包工头答应了在4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还给二人写了欠条。可是已经6月了,劳务费依然没有拿到手,这可让二人着了急。

  有类似遭遇的不只王某某、孙某某,第五检察部依职权或依申请受理了多件农民工讨薪案件。经积极主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厘清案件法律关系,第五检察部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怎样了却农民工的心事,成为了检察官思考的问题。

  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第五检察部一方面通过农民工提供的线索,联系上了包工头、劳务公司、发包方等一系列有可能与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有关联的人员,向他们一一讲明政策与利害关系,另一方面通过指导农民工固定证据、帮助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促成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和发包方三方协商等方法,尽全力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务费。同时,为了促进涉案劳务公司规范、长远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务费,第五检察部还针对劳务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口头检察建议。

  经过第五检察部的不懈努力,目前共促成四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四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10万余元。

  通过案件办理,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也向社会宣传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职能,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知识链接

  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概念: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特殊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

  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例如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

  2、保护弱势群体的案件。例如农民工讨薪案件、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低、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当事人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

  3、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三、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支持起诉书。

  2、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及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

  四、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

  1、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

  2、证据支持。在必要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的证据可申请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3、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