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度登上热搜,引发了广大网友对强奸、强制猥亵等性犯罪的热烈讨论,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呢,让小兴为您逐一解读。
网民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侵害行为是强奸还是强制猥亵的问题争论不休,那么这两个罪名区别何在?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
的区别
犯罪目的不同
强奸罪必须有奸淫目的,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而强制猥亵是通过性交以外的方式来实现性刺激,追求畸形的精神满足。
犯罪主体不同
实施强奸罪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而实施强制猥亵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
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侵犯的都是受害者的性权利,但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为女性,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男女皆可。
量刑不同
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有恶劣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此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在司法审判中,证据是法官查明事实的必然依据,然而无论是强奸还是强制猥亵犯罪,通常都发生在较为私密的场所,在无他人在场证明的情况下,仅凭被害人陈述很难认定案发事实,那么事情发生后受害人要怎么做才能有力维权呢?
保护自己,惩戒坏人
如何有力维权?
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
遭遇强奸、强制猥亵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求救,并在警方或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证据固定和医学检查、检验。尽量保留案发时所穿衣物及身上遗留的嫌疑人线索(体液、皮屑、毛发等)以便警方提取固定。对能够证明曾受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证据要及时提交给警方。
配合调查还原案发经过
配合警方询问,完整还原案发经过,不要隐瞒案件相关信息和线索,也不要遗漏关键细节,尽可能客观陈述事实,如实陈述有助于警方对案件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对侵犯行为进行准确定性。
适当途径争取更多有力证据
司法实践中,相当比例的强奸、强制猥亵犯罪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案发后可以通过电话、微信交涉或者朋友劝导等方式,让嫌疑人承认实施犯罪的事实。嫌疑人也可能会主动提出赔偿或要求受害人沉默,对此类沟通过程要留痕,作为重要证据提供警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小兴提示
维权还是沉默?是被强奸或猥亵受害人难以逃避的内心挣扎。也许是来自外界和内心压力的双重折磨,也许是对异样目光的恐惧,有些受害者选择迫不得已的沉默,但沉默并不会让犯罪人自责悔改,反而帮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沉默的刑事隐案也不能让社会真正变得美好,反而会带来对性教育的忽视,弱化对犯罪人的惩罚和约束。面对性犯罪时,请大胆发声,只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坚定维护自身权益,才是最好的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