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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通报会送给购房人一份“避雷”指南

本站发表时间:[2023-10-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通讯员/曲畅 张洁云
  10月12日,大兴法院召开“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会上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基本情况、特点,以及针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常见问题推出的工作举措,并通过典型案例提示此类消费风险,以促进开发商自我规范,引导购房者理性维权。3位北京市人大代表现场参会,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芳芳主持通报会。
  大兴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喜堂通报该院近年来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主要类型。任喜堂专委介绍,大兴法院通过专项调研,分析近三年办理的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总结出6种类型:逾期办证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请求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权利;逾期交房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虚假宣传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房屋质量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获得赔偿权等;解除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价款返还请求权;执行异议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房屋交付请求权。
  大兴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彬通报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特点,介绍大兴法院针对此类案件推出的亮点举措。与其他案件相比,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呈现“三高一低”的特点,即购房者起诉占比高、群体性纠纷占比高、后续衍生诉讼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发生率高,以及案件调解率较低。大兴法院以落实能动司法,强化诉源治理机制;打造专业审判,强化裁判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主动对接需求,强化社会治理共建效能;积极普法宣传,强化审判职能延伸等五项具体举措为抓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大兴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雪薇通报了四起大兴法院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典型案例。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请求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主张经济损失等多个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并逐一进行法律提示。
  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巍、石爱军、陈涛分别就通报会内容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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