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房山

房山法院:把庭审旁听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房山区委农工委)正处级干部郭志明涉嫌犯受贿罪及贪污罪一案。为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房山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主管农业行政副职以及相关区直部门领导干部50余人旁听庭审,把庭审旁听变作纪律教育的生动课堂,利用身边人和事教育身边人。

  上午9时30分,随着审判长法槌的重重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现场,宣读公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随着庭审的逐步推进,郭志明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逐渐清晰起来,在长时间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旁听领导干部近距离体会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郭志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感到深深震撼,更从郭志明案中真切地体会到公私不分、义利不辨必然导致的严重后果。

  “我辜负了党对我二十多年的培养,辜负了组织、同事及家人对我的信任……我的违纪违法行为,给党的形象、声誉和事业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也给家庭带来沉痛的灾难,希望广大领导干部以我为戒,遵规守纪,知法守法……”在被告人陈述环节,郭志明声泪俱下的陈述使旁听的领导干部再一次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庭审旁听只是这次警示教育的一部分。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来到旁听区前,为旁听的领导干部深入讲解了贪污罪、受贿罪、索贿罪等罪名的相关知识,告诫领导干部们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情往来,秉公用权,遵纪守法。“大家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正确区分正常的礼尚往来和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既要端正己身,又要防止被‘围猎’,更要做到廉洁用权……”带队参加庭审旁听的区纪委常委在最后总结中告诫旁听的领导干部。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为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教育效果,房山区在坚持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积极与房山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庭审旁听常态化机制,把庭审现场变成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用党员领导干部身边人和事警醒其遵规守纪。自法院庭审旁听机制建立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已分别针对“减煤换煤”、村“两委”干部违反议事规则决策、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涉农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案件,先后分批次地组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两委”干部、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农领域领导干部走进庭审现场,参加了旁听。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