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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在墙上开个洞 给邻里关系开扇窗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北京房山北房孙的两户人家因房屋滴水侵占问题积怨多年,近日,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被告家里,现场调节了这起相邻纠纷案件。

  据原告李大爷诉称,他家与被告家东西相邻,2010年被告进过道侵占了李大爷家的滴水,当时他们并未在此居住,后来才发现邻居的侵权行为。

  原告李大爷:“也没跟我们商量,再一个他贴着我们那个墙盖房,这是从来没有过。”在多次找被告协商后,双方签订了滴水协议,但被告迟迟没有拆除侵占部分的过道。2018年,李大爷家翻建东房,再次要求被告刘女士家拆除过道,将滴水留出,可被告始终没有理会,李大爷无奈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将过道拆除并留出两家各40公分的滴水距离,在距离老李家东墙80公分外建房,在村里邻里间因为滴水问题闹矛盾非常常见,为查清事实,有效解决两家纠纷,法官曾现场勘验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当时刘女士的态度依然不同意拆除过道。

  “缝呢有多少公分?”

  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连春祥:“四五公分,所以他这个窗户呢这就不透亮,如果说到了四十公分五十公分,窗户可能就透亮了就问题不大了,所以说现在可能屋里就比较黑,对居住有影响。”

  原来,原告李大爷家的东墙上有窗户,正好与被告家过道的西墙挨着,导致影响了利大爷家东房的采光,在巡回审判的现场,年过七旬的李大爷夫妇和被告刘女士夫妇分别坐在桌子的两端,村委会主任也被法官请来共同调解,在前期的工作中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是关系并不算远的亲戚,连春祥法官便开始引导他们聊聊家长里短,交谈中原被告多多少少的回忆起了过去和谐生活的点滴。

  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连春祥:“我的意思呢,还是(被告在墙上)开个窗,别拆了,过去关系都这么好,你们也考虑考虑,反正这个窗户还是开一个口。”连春祥法官趁热打铁,请村委会主任帮忙说和说和,原告李大爷又补充了些条件后,被告也同意了调解方案,双方各退一步,多年的积怨终于解开了。

  被告刘女士:“得了,我也说让一步,把我这(墙)从这给开个洞,让他那边透透气,都是邻里之间嘛,省了说惹起(矛盾)白热化吧,咱也不是说这官司输与赢的问题,就把这事了结了就算了。”

  巡回审判现场开庭是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作为法官更多的从法律层面上给当事人做工作,而村委会干部与村民们非常熟悉,更了解乡村民俗和村民间家长里短,由他们出面村民更愿意给他们面子,纠纷也就更容易得到解决。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沈波:“到田间地头、到咱们老百姓的家里面,走村入户来切实的减轻咱们老百姓的诉累,来给咱们老百姓扎扎实实的解决身边的纠纷和矛盾。”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