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两条工作主线,通过月要点督办方式持续推进,三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期,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和总结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厘清问题和薄弱点,找准发力点,党组会研究通过了“1”+“3”工作举措,将“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压实,确保“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提升,为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1”即总体推进方案,压实领导责任、履职责任、督办责任及考核责任。“3”即“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书,明确43项具体任务。
针对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能力有待加强,对检察官考评考核结果运用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制定的《关于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部署任务书》从加强新型检察领导模式建设、加强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新型内部制约制度建设、加强新型质效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四个方面,重点强调了规范监督权力配置、认真落实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制度,结合“四个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文件、完善强制措施检察、线索管理、案件承办确定和检务督察机制等19项任务清单,用一年时间实现新型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基本成型,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