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的要求,确保在2019年实现辖区扫黑除恶工作的治根目标,房山区法院根据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通过跟踪、督促、回访、调查等方式强化司法建议的落实效果,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破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环境,为实现扫黑除恶工作治根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以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形成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区法院扫黑办即要求全院各业务部门要延伸审判职能,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社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以及行业乱象等,要注重通过主动发送司法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1篇,有关部门针对我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均进行了整改落实并进行了回复,形成了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模式。
二是以司法建议实现工作联动,努力构建联动融合工作新格局。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区法院加强了与案发地的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和部分机构举行了交流、座谈,共商防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对策措施,努力构建联动融合工作的新格局,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三是找准黑恶案件产生的深层原因,严格落实一案一司法建议。区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司法建议的要求,在已审结的6件涉恶和挂账督办案件中,区法院分别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大石窝镇政府、前石门村委会等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出了相关部门在防治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针对区法院提出的建议都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函复。
四是从“个案分析”向“类案调研”拓展,提升司法建议质量。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某镇辖区发生了某村主要干部伤害百姓、强揽工程以及某村村民在村内长期拦路收费、聚敛财物的具有涉恶因素的案件。区法院通过该两案及类似案件的案发原因进行深入调研后,发现镇政府对基层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监督、教育和管理不到位、相关基层政权存在自我管理缺失、自我监督缺位等问题,遂给镇政府和相关村委会发送了司法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了采纳,实现了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五是强化司法建议的跟踪反馈,确保司法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对于区法院发送司法建议后未得到及时函复的,我院通过电话沟通、跟踪走访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和回复,确保相关建议能够落到实处,从而实现源头治理,预防涉黑涉恶案件的再次发生,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六是以“走出去”强化整改落实,实现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根目标。为核实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区法院通过“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实地考察。“走出去”主要通过座谈、实地调查和现场走访的方式进行。通过座谈了解到,有关村委会针对区法院司法建议所指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落实,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了对村民的法制教育,引导村民从相关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训。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有关村委会为防止涉黑涉恶案件的发生,在村内显著位置张贴了扫黑除恶宣传材料;为引导村民弃恶扬善,在村内设置了村规民约专栏,为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在村内设置了社情民意征集箱。通过到案发现场走访,发现相关被告人当年拦路收费的路段畅通无阻,经随机向过往的大货车司机询问了解,其均表示在通行过程中未遇到过不让通行和拦路收费的情况。
房山区将继续加强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将是否发现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等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司法建议的重点内容,逐案逐条筛选,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司法建议助力扫黑除恶治根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