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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期昧良心卖假口罩?看检察院从严从快打击!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被告单位永某堂等3公司、被告人焦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坚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3月12日,房山区法院通过云法庭审理该案,房山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建荣出庭支持公诉。

  春节期间,被告人焦某某从河南省某地购得300万只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假冒某品牌商标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伙同孙某某等人以其担任法人的永某堂等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经鉴定,涉案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和微生物指标均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事关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该案销售金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房山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实施审查、裁量、出庭“三步走”战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