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房山检察院制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交流锻炼工作的意见》。通过定点联络机制,与属地派出所建立固定联系,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与案件研讨,传导检察环节证据标准,强化审查引导侦查职能作用。
近日,房山检察院主动深入属地派出所一线办案单位,会同房山分局法制支队前往阎村派出所开展座谈。会上,向法制支队及阎村派出所介绍了房山检察院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设立检察服务e站的相关情况,双方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安全达成共识。通过个案办理明确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的优势及审查引导侦查的必要性,并介绍高检院、市院关于案件比的工作要求。最后,双方就派出所办理的区域重点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沟通。强调突出实质审查,不仅要全面审查在卷证据,还要依法延伸审查其他在案证据情况,将庭审标准向侦查前端传导。
会后,房山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会同法制支队对在办的一起刑事案件的涉案土地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案件现场对该涉案土地的利用现状、开采破坏程度、农业生产状况、生态环境、周边环境等进行考察。并根据涉案土地的实际情况对该案的证据补充和下一阶段的侦查方向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审查引导侦查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房山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市院关于“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的办案要求,切实增强司法办案的亲历性,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