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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检察院、区妇联共同举办 “房山区检察服务e站进驻妇联揭牌仪式”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11] 来源:房山女性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8月5日上午,房山区检察院、区妇联在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同举办“房山区检察服务e站进驻妇联揭牌仪式”。

  由于疫情原因,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活动现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市妇联维权工作主管领导刘玲,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静,区委副书记刘学亮,区检察院检察长钟达先,区妇联主席王红英,区检察院、区妇联主管领导,部分区人大代表,部分基层妇联干部参加了揭牌仪式。

  仪式由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红英主持,区委副书记刘学亮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钟达先同志为“检察服务e站”揭牌。“检察服务e站”的揭牌,标志着“检察服务e站”正式进驻区妇联,也标志着检察院为我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市妇联维权工作主管领导刘玲同志讲话。

  她指出,房山区检察服务e站进驻妇联揭牌仪式,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的要求,落实最高检察院、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的创新工作举措,是检察院、妇联携手共同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借鉴意义。她要求,要将这个机制顺畅的运行起来,使“检察服务e站”效能显著,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包括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真正实现维权在源头、在基层、在身边。她希望,妇联要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做好服务,细化信息共享会商等工作,加强性侵和家暴犯罪预防、女性公平就业、法治宣传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摸索好经验、总结好做法,凝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共识,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落到实处,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揭牌仪式后,举办了“检察官深入妇联系统进行《民法典》的解读”。邀请区检察院的张立新检察官对《民法典》中涉及妇女儿童的权益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通过解读,使妇联干部对《民法典》中关于妇女儿童方面的亮点内容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下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区妇联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区委和市妇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为实现房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房山厚积薄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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