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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事、辱警……如此嚣张之人,必须严惩!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11] 来源:房山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允许任何人挑战!辱骂挑衅警察、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

  然鹅~有人就是要搞事情?

  2020年8月14日,房山分局青龙湖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辖区一安检基地内闹事。

  接报后,派出所两名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一男子安某称要与基地内一名女员工谈恋爱,因女员工受到安某的长期骚扰已经离职,安某遂与基地安保人员发生冲突。

  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劝说要求安某离开,安某拒不配合工作,并大吵大闹,对民警进行辱骂、言语威胁。过程中还将一名民警放在警服上衣口袋里的警用执法终端抢过来摔在地上,民警立即将安某控制。

  安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对警察执法应当予以尊重,且心存敬畏。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下,公民面对警察执法时,都有义务积极配合。

  “警察执法在前、公民存疑在后”是一个成熟、文明社会必须坚守的理念。如果对于现场执勤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进行法律救济,而不是在现场与执勤警察直接对抗。根据法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奉劝大家不要以身试法,等到身陷囹圄才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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