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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房山警方依法处置两起辱骂、妨碍警方执法事件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09] 来源:房山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今天,我们直入正题,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允许任何人挑衅!辱骂挑衅警察、暴力袭警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阻碍民警执法来逃避法律打击的行为,房山公安分局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

  8月29日,房山交通支队民警在长阳环岛对大货车违章停车堵路行为进行整治时,发现一辆违章停靠在主路的大货车,民警多次警告,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其拒不出示。

  违章大货车老板王某某到达现场后,也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进行辱骂、拉扯,并将一民警手腕咬伤,现场民警、辅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

  案件发生后,市局、分局两级维权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到场开展工作,对受侵害民警、辅警进行了慰问。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4日,房山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青龙湖辖区一安检基地内闹事。

  接警后,两名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一男子安某称要与基地内一名女员工谈恋爱,因女员工受到安某的长期骚扰已经离职,安某遂与基地安保人员发生冲突。

  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劝说要求安某离开,安某拒不配合工作,并大吵大闹,对民警进行辱骂、言语威胁。过程中还将一名民警放在警服上衣口袋里的警用执法终端抢过来摔在地上,民警立即将安某控制。安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房山政法在此提示大家:

  在执法现场,必须配合警察执法,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执法的借口。打击暴力袭警犯罪,让法律回归本位,让挑战法律尊严、对抗执法权威的抗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是执法者的神圣使命!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