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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了就咬警察,袭警罪是跑不掉了!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16] 来源:房山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前不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正式明确袭警罪

  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然鹅~

  有些人却没把法律当回事

  一起看看当时都发生了什么吧!

  2021年3月2日,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在处置一起纠纷警情时,民警在劝阻制止过程中,贾某珍拒不配合,突然张口将两名民警咬伤,民警随后将贾某珍传唤至派出所。

  案件发生后,房山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警务督察大队牵动相关部门到场处置,全程跟进督办案件。

  贾某珍因涉嫌袭警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确定了一批新罪名,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

  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

  将更好地保护一线执法执勤民警的人身安全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需要全警努力

  也需要全社会理解支持

  袭警辱警必严惩!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