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10)|| 执行局贾会颖法官团队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
近日,申请执行人翁某为感谢贾会颖法官团队在执行过程中付出的努力,特意赠送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
据了解,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人翁某一家三口于2013年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履行法律义务。
因被执行人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近十年来,被执行人张某仅履行2000元给付义务。
2021年,申请人提供两张被执行人车辆照片,本案恢复执行。
阅卷后,贾会颖法官团队先后两次去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与其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有一辆车登记在前妻名下,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双方协议离婚,该车辆分给被执行人前妻。
几经调查,发现涉案车辆自2012年起就一直由被执行人的女婿使用,期间换过几次车也更换过车牌号,更换新车均由被执行人女婿出资。
法官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反复分析案情、释法说理,双方权衡利弊最后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给付三申请人4万元,申请人不得再就车辆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主张任何民事及刑事权利,且被执行人本人每月给付三申请人600元,直到履行完法律义务为止。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比较满意。
接到申请执行人赠送的锦旗后,贾会颖表示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是自己应该做的,自己和团队成员将以此为激励,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在工作中继续鼓足干劲,用尽全力办好每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