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房山区检察院现就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发出如下倡议:
各级领导干部坚决做到
全体检察人员坚决做到
广大人民群众请做到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廉洁、不徇私情是每一名检察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