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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候,法律帮我维持了应有的正义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8] 来源:北京房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房山法院长阳人民法庭江正春审判团队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经江法官公正审判,多方协调沟通后,维护了当事人赵某的正当权益,挽回了损失。当事人向江正春审判团队表示感谢,并特地赠送锦旗及感谢信。

  借名买房引纷争,公正司法查真相

  2013年,赵某夫妻以其岳父名义购买了房山区房屋一套,该房屋由赵某一家居住。

  2020年,因与妻子离婚,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也产生了争议。赵某起诉了其前妻及前岳父母,请求保障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面对这样一起“借名买房”典型案件,江正春法官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当事人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陈述,仔细核查了双方证据。

  尤其在缺乏“借名买房”书面协议等直接证据支持下,江正春法官带领其审判团队逐个核查证据,细心分析不同证据之间或矛盾或印证的关系,并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在长达150余页的各类证据中,审判团队发现,在临近支付涉案房屋首付款几天前,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20余笔转账共90余万元的转账记录,与录音证据中赵某夫妻双方对于“家庭两套房产”的表述相互印证。

  同时,涉案房屋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个人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入住通知书原件等手续材料均由原告持有。

  基于上述证据事实,江法官认定该案中当事人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明确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基于保护夫妻双方利益的角度,江正春法官依法判决将该房屋转移登记至原告及其前妻名下。

  判决执行再受阻,司法为民助维权

  该案经过上诉后维持原判,但当赵某拿着生效判决要求执行时,却又一次遭遇阻碍。

  判决书上,赵某及其前妻已享有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但实际权利的行使还需原被告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应税款。

  可由于其前妻的不配合,该房屋所有权迟迟未能转移登记。

  江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联络各个相关部门,说明本案情况,并查找相关类案,共同研究办理思路。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后,最终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支持,使判决得到执行,确保该房屋正常过户,赵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本案中,江正春审判团队紧密配合,在查证、审理及判决等各个阶段,都本着“秉公办案、一丝不苟”的原则,每个步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每个环节都做到了仔细、耐心、公正、高效。

  本案虽并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但正如当事人感谢信上所言:“法官每一次公正的判决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是当事人对该审判团队的认可,是法院传递司法温度的体现,更是司法为民的见证!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