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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医保卡开药,占小便宜终酿成大祸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01] 来源: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身份证件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而医保卡是身份证件的一种,是参保人员的就医凭证,也是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如果不慎丢失的情况,被他人冒用医保卡,不仅干扰了参保人员的正常就医,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还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

  案情简介

  近日,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盗用身份证件罪。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家中发现朋友张某不慎丢失的医保卡,后拿着这张医保卡到医院接连着开了三天的药品,价值2000余元。几天后张某到医院开药,发现自己的医保卡被使用,后报警。

  法律分析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拾得张某医保卡后在医院使用,进行挂号、开药、报销医保费用的行为,属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的行为,其行为造成医保费用损失2000余元,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房山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李某退赔涉案金额,发还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检察官提示

  1.如果医保卡不慎丢失,可以电话拨打社保热线12333或者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挂失或冻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附近的医保中心或者服务点办理补办手续。

  2.医院、诊所等机构应加强监管,加强对就医参保人的医保卡信息核对工作,避免冒用他人医保卡的事件发生。

  3.如果我们捡拾到他人丢失的身份证件,可以就近寻找丢失者,或者交给附近的派出所,防止被他人盗用。

  最后,提醒大家要树立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果丢失后发现有人盗用身份证要尽快报警。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