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房山

房山区检察院“四步走” 以“引导”“能动”“延伸”“总结”全方位做好电信网络犯罪治理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9] 来源: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有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两卡”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链条,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态势,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房山区检察院以“引导”“能动”“延伸”“总结”四步,全方位做好电信网络犯罪治理工作。

  一、迈好“第一步”,以“引导”为主线,全流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一是提前介入有速度。与公安机关协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率100%,利用公安机关拘留后报捕前的黄金期,汇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检察智慧,有效突破案件。

  二是捕后诉前引导有深度。充分利用捕后诉前的黄金侦查期,制定《批准逮捕后的继续侦查工作追踪督促台账》,检察官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定期督促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情况,并记录在案。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公、检联席会议,真正将逮捕审查向后延伸,起诉审查向前延伸,实现捕诉一体化审查。

  三是不捕监督有力度。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往往证据缺口较大、继续取证难度大。为此,房山区检察院定期就不捕案件的后续补充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一方面实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了解公安机关取证中存在的困难,另一方面严格督促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防止案件“不捕了之”,成为“挂案”。

  二、踏好 “第二步”,以“能动”为根本,宽严相济依法精准打击

  一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以来,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两卡”犯罪案件共计172件300人,其中批准逮捕61件105人,提起公诉56件72人。对于确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仅因犯罪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及时给予行政处罚,形成严打态势。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近年来,部分在校学生被蛊惑,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房山区检察院坚持对在校学生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给予在校学生悔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适用新司法解释,及时对以往案件“回头看”。2021年两高、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进一步明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意见(二)》发布后,房山区检察院对以往办理的所有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涉“两卡”案件进行重新审查,追捕追诉3件3人。并根据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审查以往案件,对于符合《意见(二)》规定的案件,及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确保不漏一人、严厉打击。

  三、走好“第三步”,以“延伸”为拓展,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制发检察建议,通过一案、治理一片。立足个案的监督办理往远处看、往深处想,思考个案反映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推进源头治理。

  二是多部门联合发力,寓教于乐开展线下普法宣传。多方合作丰富“反诈进校园”的内容与形式,发动在校学生以制作情景剧、宣传片等多形式参与到“反诈进校园”活动中来,让学生带动学生提高反诈意识。

  三是多媒体、多渠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不断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渠道开展普法宣传。2021年以来,“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预防网络诈骗类文章十余篇,多篇被“京检在线”等公众号转发。制作普法视频,以“普法小短剧”的形式开展线上普法宣传。自制普法视频获全国检察机关“金融检察微课堂”大赛二等奖。

  四、做好“第四步”,以“总结”为落脚点,提升队伍专业化素养

  一是与公安、法院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加强沟通会商,形成《关于涉“两卡”案件相关法律适用工作指引》,就涉“两卡”案件在刑事政策、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培训。《意见(二)》发布后,房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开展联合培训,共同学习《意见(二)》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加深公检法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两卡”犯罪的新形态开展座谈交流,分享经验做法;专门组织办案干警前往司法鉴定中心交流学习,加强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审查。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调研小组,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两卡”犯罪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调研,以办案促调研,以调研强办案,努力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两卡”犯罪提供集体智慧。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