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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自家做保温邻里起纠纷,村里的矛盾法院这样管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31] 来源:北京房山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李先生与张先生为前后院邻居,2021年5月,李先生要给自家房屋做外墙保温,需要进入与张先生家相邻的北房后墙空间施工,但遭到张先生多次阻拦,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李先生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不得阻碍其进入通道进行施工。张先生辩称,其房屋自留了滴水,李先生盖房子的时候,房檐的水流到了他的家里,故通道属于其家宅基地范围。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为前后院邻居,二院落中间为东西向通道,西宽1米,东宽75厘米,东边道路封闭,自西边胡同可进入通道。张先生主张中间通道面积属于其家宅基地范围内,经法院调解仍不同意李先生进入通道进行施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为比邻而居的同村村民,即使在双方对二院落中间通道所在位置性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在李先生因案涉施工需要进入通道时,张先生均应提供相应的便利,不得阻拦,故法院对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释法

相邻关系、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一直是农村村民间产生矛盾的主要根源。民法典物权编第七章专章对相邻关系进行了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产生纠纷后,亦应秉持上述原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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