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法院成功执结数百起涉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在王某某等100余名购房人起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经房山法院判决或调解,确认由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王某某等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数额不等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上述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100余名购房人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联系执行法官,告诉法官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多重困境:现金流紧张周转困难,工人工资及社保有时都不能保障;涉案预售房屋未能及时交房,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现又有100余名购房人的申请执行案件,诉讼缠身,更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动提供两套房屋作为执行财产,希望执行法官不要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员工工资和社保能正常发放和缴纳。
为尽快化解矛盾,既能使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拿到违约金,又能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将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措施,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提供两套房产,接受法院查封、评估、拍卖该房产,将拍卖款发还各申请执行人以履行义务。
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提供的两套房产,执行到位标的200余万元,全部发还100余名申请执行人,100余件案件执行完毕结案。同时令人可喜的是,被执行人经过多方组织协调,也解决了涉案房屋的交房问题,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据介绍,在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充分调查各方面情况,权衡利弊,采取最优的执行方案。通过执行担保财产或分期履行方式,暂缓冻结、扣划用于生产经营、发放工资的资金账户的做法,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执行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房山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站在群众和企业的角度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涉企纠纷多元调解、快审速裁、善意执行等,压缩涉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办理时限,全方位提升审执工作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