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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带队旁听”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3-12-0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1月2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分局与区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房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周同伟作为区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房山区副区长朱峰带队旁听庭审。
  该案系因原告阎某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分局举报某小区存在违法建设等问题,该局受理后,经调查,作出不存在相关违法事实等的答复,经复议,阎某依然不服,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案答复及复议决定。
  本案由房山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贾会颖担任审判长,行政庭黄井沛法官担任承办人。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及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周同伟全程参与庭审,并就实质性化解涉案争议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现场,朱峰作为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部分街乡镇行政正职及区直部门主管领导,认真旁听原被告双方意见、仔细观摩庭审全环节,深入了解庭审实践。本案未当庭宣判。
  本次双管齐下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带队旁听”活动,是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直接的触动和推动作用。房山区司法局将继续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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