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丰台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工商业联合会在北京汽车博物馆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防范股东风险”新闻通报会,发布涉股东投资的法律风险及典型案例。
会上通报了五个典型案例,涉及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公司减资、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等法律问题。丰台法院民三庭庭长徐冲介绍:“一般情况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丰台法院启动依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优+”行动,其中包括以“可视化”清单管理加快案件周转、建立“一站式”送达工作机制、推动五类商事案“无纸化”网上直接立案等,商事审判质效不断优化。下一步,丰台法院将继续发挥商事审判的价值引领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