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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两送两促进”普法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送法律、促进经营规范,送服务、促进质量提升”普法活动启动仪式暨“丰帆普法讲堂”第一讲在中关村丰台园管委会第一会议室举行。

  8月19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送法律、促进经营规范,送服务、促进质量提升”普法活动启动仪式暨“丰帆普法讲堂”第一讲在中关村丰台园管委会第一会议室举行,丰台科技园区管委会组织辖区100余家企业代表现场参加。

  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展视频直播,累计6万余人在线收看。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法制科负责人孙凰介绍,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更扎实有效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普法能力的专业性、复合性、全面性,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从全局选拔60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组建了“丰帆讲师团”。充分了解调研企业需求,围绕市场准入、消费维权、公平竞争、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等各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讲,传递普法声音。

  本次宣讲是“丰帆讲师团”第一次开展活动,针对丰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特点,“丰帆讲师团”的5位讲师登台授课,围绕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商标注册管理保护、创新标准奖励政策、产品质量提升广告发布注意事项等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案例生动讲解。

  在讲解商标侵权内容时,宣讲人举例道:某蛋糕店用“美多味”标识,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味多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介绍广告发布规范时,宣讲人举例道:某商户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第一品牌”“顶级”等绝对化用语,这是一种《广告法》中明确禁止的“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这些典型的案例,让生硬的法条更加生动,进一步加深了企业负责人对法规的理解,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

  此外,宣讲人也通过政策解读,对企业比较关心的知识产权重点支持政策、丰台区创新标准奖励、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政策等进行了介绍,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理念,让企业进一步熟知了丰台区企业帮扶奖励政策。

  来自北京盛大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任华参加完活动谈到:我们企业是做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治理技术与产品、阻燃技术与防火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在品牌建设方面非常需要相关政策法规方面的指导。本次培训非常及时,也非常“解渴”,把我们在日常经营中一些经常被忽略的问题讲出来了,比如区局广告科王凯老师讲的广告发布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里的绝对化用语案例,杨红亮老师讲的强化商标品牌建设里关于商标管理的问题,都是我们经常遇到的,这样的讲解特别贴合我们的需求。作为园区企业,我们有信心做优做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市场秩序,担当社会责任,并且不断加强学习,推动辖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向参会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评估授课效果,开展满意度评价,持续对课程改进完善。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两送两促进”普法宣传活动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为丰台区更多的企业提供更加专业更加贴心的法律服务。


[供稿单位:丰台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