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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走进校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1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形成

  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12月3日-4日丰台法院陆续前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持续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讲校园行”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讲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秀春、政治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组长吴中华5名干警代表参加本次系列宣讲活动。

  大学法治第一课

  崔秀春以“法治力量与个人塑造”为题,为北航知行书院大一新生进行专题讲座。讲座内容共分为三部分。

  一是学懂宪法,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尤其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的背景下,学懂宪法有助于在座同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建立起公民意识和国家使命感。

  二是要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成长相结合,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和理论内涵,在座同学应当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共识和价值认同。

  三是要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过程,并结合具体社会热点案件分析,展现了司法裁判行为对解决权利冲突、维持利益平衡和弘扬价值观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希望在座同学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

  与法官面对面

  吴中华首先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起现场朗读宪法部分章节,随后结合自身法院工作经历,与在座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从三个层面分享法治信仰与个人成长之间的关系。

  一是需要正确认识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在校学生要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构建正确的价值观,在校学生自觉践行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个人行为,保持爱国的理性、守法的自觉、诚信的品格以及友善的习惯。

  三是在校学生应做好个人职业规划,发挥核心价值观对个人成长的助力作用,努力成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法治宣讲校园行

  丰台法院干警走进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共建院校,积极开展“宣传咨询”、“课堂宣讲”等活动。

  干警们通过现场发放资料、讲解知识、解答提问、在线互动等多样的形式,向大学生普及宪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的知识,并吸引了在校众多学生参与。

  民二庭干警刘钟泽以“大学生就业权益及法律保障”为题,为同学们梳理了90后大学生劳动争议纠纷的基本情况,讲解了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订立劳动合同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希望同学们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引,迈好职业生涯第一步。

  花乡法庭干警辛明明以“我们身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物业、离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讲授如何在司法裁判中融入核心价值观,并以此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

  政治部干警陆露以“小姐姐眼中的‘执行’世界”为题,展现执行法官通过刚柔并济的手段破解执行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幸福感、获得感。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阚爽以“树立核心价值观 远离不良校园贷”为题,介绍了涉及到校园民间借贷的案件类型,并从实际案例出发,提示大家应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警惕身边的金融风险,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刑庭干警张慧心以“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题,结合真实刑事案例的分享,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提高明辨是非的判断能力,远离犯罪,为未来美好人生奠基。


[供稿单位:丰台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