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法院各部门持续开展“假日庭审”“夜间庭审”等便利当事人诉讼措施,高效解民忧,让司法的“温度”暖人心。
花乡法庭张刚燕法官利用“周末庭”实现“三连调”
花乡法庭张刚燕法官为了尽快返岗,将哺乳期的孩子留在老家,匆匆断奶。刚刚结束居家隔离观察期就迅速到岗,利用周末时间安排庭审,并实现“三连调”。
案件一系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北京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签订《北京市汽车托管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的小汽车,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3日。合同签订后,原告将车辆交付被告,后原告称被告将车辆用于滴滴专车,故要求将车辆收回。被告称原告提前要回车辆系违约,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经法官仔细核对证据并耐心释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给付原告10500元。
案件二系劳务合同纠纷,该案原告李某受被告王某雇佣安装日上防盗门,后被告王某于2018年向李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欠李某安装费18 000元,2018年3月31日前还清,逾期不支付每天支付万分之五利息。后被告王某给付原告李某1000元后剩余款项拒不支付。开庭时被告称疫情期间一直没有收入,故无法支付,并要求原告减少金额。法官经过长时间调解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分两年给付原告劳务费。
案件三系离婚纠纷,原告梁某与被告杨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1年登记结婚,育有二子,婚后长期两地分居,双方均认为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后法官休庭,通过线上电话方式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卢沟桥法庭冯大伟法官通过“假日庭审”解民忧
3月21日周六下午,卢沟桥法庭冯大伟法官通过“云法庭”在线审理了一起退还服务费的合同纠纷。该案原告称其于2016年为购买房屋向被告房产经纪公司给付了团购服务费,后一直未能买到房屋,故要求被告公司退还服务费,但被告公司一直推脱,现起诉至法院。
庭前,通过电话了解到原告长期在外地工作,工作繁忙,现身处河南,因疫情原因难以来京,且证据原件放置于河北家中,不在身边。但其表示已经拖了很长时间才起诉,现在急切地想解决纠纷,拿到钱款。考虑到此,冯大伟法官决定在周六下午安排双方进行线上庭审。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提前通过电话沟通,促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并指导各方使用“云法庭”系统,提前邮寄送达证据。
开庭当日,除原告及被告代理人参与诉讼外,原告身处河北家中的爱人亦以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在线出示证据原件,顺利完成了线上庭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交费通知书,当事人在其电子邮箱内接收后,通过扫码方式交纳了本案案件受理费,本案通过“假日庭审”和“云端调解”,实现了高效解纷。
花乡法庭谭静琦法官开展“夜间庭审”暖人心
疫情期间,当事人由于居家隔离、设备等原因,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准时参与庭审的情况时有发生,花乡法庭谭静琦法官在得知当事人因需要照顾孩子及设备原因,在白天无法参与庭审后,为当事人安排了一起特殊的夜间庭审。
该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雷某驾驶的租赁车辆与被告孙某驾驶的机动车在丰台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被告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费20000元及车辆维修期间租赁费用2900元。
谭静琦法官在庭前同当事人多次进行电话联系,耐心做着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同时,在得知当事人因孩子较小,白天独自一人带孩子,参与网上庭审存在困难后,特意将庭审时间改为当事人家人下班后。3月25日晚8点该案正式开庭,被告认可其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责,称收到原告起诉书后才知道原告车辆是租赁而来,认为自己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原告表示认可被告实事求是的态度,双方随即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将2000元通过电子转账方式支付给原告,案件当庭执结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及书记员牺牲休息时间开庭表达了感谢,称夜间法庭既快速解决了双方的争议,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工作生活不受影响,法院这一做法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