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时候,你却假意销售口罩发‘国难财’。本来是陪爱人回岳母家看望老人,共度新春佳节,结果因为你的这个行为,被警察从岳母家带走,你考虑过身边亲人的感受吗?”检察官辛欣的一席话让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幡然醒悟。
这是丰台区第一起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发布出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钱款。作为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检察官,辛欣深知,特殊时期涉“疫”案件要依法及时从严办理。
辛欣办案组共三人,一名检察官和两名助理,三人都是“巾帼女将”。在初步审阅卷宗之后,辛欣迅速召集办案组成员,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安排了分工工作内容,并向两名检察官助理强调了疫情期间该案要“准确、快速”办理。
认定本案罪与非罪的关键就是该案能否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时辛欣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业务能力的积累得到了体现,她敏锐发现案卷中缺少利用网络平台向公众发布虚假信息的证据材料,随即,其迅速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取得联系,引导公安机关对扣押的于某某的手机进行勘验检查,提取相关的电子数据,固定其通过网络平台发送虚假信息的证据,并督促公安机关在案件审查逮捕期间尽快移送鉴定情况。
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了该证据,但通过勘验检查提取的数据光盘内容将近20个G,仅QQ、微信等即时聊天记录就有8000多页,辛欣组织办案组人员,明确了证据审查重点和要求,三人加班加点,耐心地审阅了其中每一项内容,摘录出定罪的关键证据。最终认定该案具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件,属于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收到该案的第四天,办案组对于某某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由于审查批捕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即及时补充调取了证据,为审查起诉工作节约了大量时间,准确量刑并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成为这个环节的重点内容。
办案组梳理了在案的量刑证据,于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退还犯罪所得,具有酌定的从轻情节,但是,其在疫情期间,利用防疫物资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应依法从严处罚。鉴于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阶段的书面意见中表示认罪认罚,需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特殊时期,去看守所讯问也多了很多特殊的要求,需要准备自身健康情况证明、防护用品,同时也要为犯罪嫌疑人准备防护口罩。辛欣作为办案组检察官,事无巨细地为办案组成员准备好一切,并再三叮嘱一定做好自身防护。在看守所,辛欣耐心细致的向于某某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提出的问题都给予了解释和说明,最终,于某某表示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办案程序要更加严格,办案的质量要更高。”她说。
经过紧张但有序的工作,辛欣办案组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二天即审结案件,以诈骗罪将于某某起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认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于某某在没有N95口罩进货来源,亦没储存货物可供销售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的QQ号码在“网络直播招聘群”“哈尔滨租房整租合租群”等十余个成员在百人以上的QQ群聊平台中,向公众发布出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3月,法院以“云开庭”形式审理此案,并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辛欣办案组的三位成员全部是女生。检察官辛欣不仅是部门的办案骨干力量,还是一名新晋妈妈,孩子仍在哺乳期。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确保案件快速有效办理,辛欣放弃了哺乳假,加班加点地投入到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助理冯晓婷是一名办事认真、办案严谨的优秀检察官助理,梳理证据、汇报记录、检查文书,每个环节都因有她的严谨细致,使得案件能快速且高质量办理完成。秦杏鸽刚刚从书记员晋升为检察官助理,理论知识丰富,法学功底扎实,在本案论证是否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给出了中肯的建议。
此外,办案组成员在案件办理期间还积极参与单位和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为抗击疫情作出自己的贡献,为首都抗疫工作绽放检花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