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我同意法院的裁判结果,愿意自动履行法院判决,谢谢您。”
“周法官,太谢谢您了,我收到被告的案款了,没想到线上诉讼会让公平正义跑得这么快!”
这是一起留学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庭审后向主审法官周海平来电致谢。
2018年原告王某想留学美国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师姐介绍,认识了已在美国重点学府读研的被告尹某,考虑到尹某学习成绩优异且拥有丰富的海外名校留学申请经历,遂与其签订了留学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由尹某为其提供留学美国名校的资料搜集、文书翻译、申请书等服务内容,后双方在履约中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却在送达上出现了大难题:被告尹某身处美国无法直接送达,同时当前美国疫情较为严重,涉外委托送达工作无法开展,无论是微信或是支付宝都无法联系上被告,又经与原告核实,被告在国内并无居住地,案件刚刚走到送达就陷入僵局,这让主审法官周海平犯了难。
此时,再次梳理原告王某提交的包含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在内的材料时,法官助理全敏敏找到并确认了被告的电子邮箱。于是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集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通过利用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向尹某的电子邮箱送达起诉书、证据材料、电子送达告知书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邮件发出去的当天中午,周海平就接到一个海外电话,电话那头是被告尹某,“周法官,您好,我电子邮箱收到您发给我的案件诉讼材料,也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查到了,虽然我现在人在美国,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国,但我还是想参加诉讼,不想放弃我的权利”。
在确认其身份后,审判团队及时联系原告,但王某已于年初留学澳大利亚,因为疫情她现在不便归国。
因案情特殊,周海平决定利用北京“云法庭”进行庭审,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下,故法官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一审终审,庭前告知双方线上庭审操作流程并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原被告双方对采取线上诉讼的便捷方式很满意,认为解了自己燃眉之急。
庭审过程中,周海平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合理展开辩论,完成了一场中国、澳大利亚、美国三国间跨域无障碍云庭审。
庭审结束后又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王某及尹某送达了裁判文书,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