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二胎时代”的到来,“母婴市场”的潜在需求日益加大,“月嫂”“育儿嫂”等家政服务逐渐成为双职工家庭的选择。由于家政市场人员混杂、良莠不齐,负面新闻频出,一些家长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往往会将亲友或老乡作为聘用保姆的第一人选。也因此,对举着“亲友”牌的保姆无条件信任,却忽视了这背后存在的风险与隐患。
谷某某因家中有孩子需要照料,便雇佣亲戚李某某来家中做保姆,并对其十分信任。岂料李某某早已染上网上赌博的恶习,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李某某在照看小孩的过程中,得知谷某某微信和支付宝都为同一个支付密码,便趁谷某某休息时,偷拿其手机及银行卡,通过关联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转账,多次盗取谷某某的钱款,共计人民币十万余元。
期间,李某某还进一步以借用信用卡还款为由,骗取王某某(谷某某的丈夫)的信用卡及密码,并利用提前准备好的POS机,刷王某某的信用卡进行套现,共计人民币二万八千元。
经查,李某某将全部钱款用于赌博网站的充值,并陆续输光。由于担心事发败露,李某某假借家中有事,请假离开谷某某家中。王某某在催要还款未果后发现,李某某还在试图套现自己的信用卡,同时谷某某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锐减,二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示
在雇佣家政人员时,务必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如经第三方家政机构介绍,应当首要核实该机构是否具有正规营业执照,继而核查家政人员的专业资质、身体状况及违法犯罪情况;如雇佣亲友或者经人介绍的人员,亦不能掉以轻心,应当事先了解其是否有黄赌毒、盗窃等恶习。日常生活中也应避免展示个人财物,切勿暴露手机、银行卡、支付平台的密码,以防被窃被骗。
一旦发现家政人员实施不法行为,应当留存证据,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