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备受社会关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一是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检察。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上述组织或者上述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二是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年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网络餐饮案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切实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在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上,经营地位于丰台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无实体门店经营、一店多证、实际经营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上传门店照片与实际不一致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相应职责,保障辖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该检察建议的发出,对于规范丰台区网络餐饮服务行业,保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自动售水机案
当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饮用水的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居民小区安装制、售水机,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供应饮用水,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对经济、便捷的高标准饮用水,受到广泛欢迎。
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丰台区域范围内多处自动售水机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备案、无维护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周边环境脏乱差等违法情形,给消费者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区域内自动售水机全面检查,并整改到位。该案的办理,为丰台区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更为安全的保障。
小餐馆无证无照经营案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青塔西里社区青塔村西口十三家小餐馆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对青塔西里社区青塔村无证无照经营的十三家小餐馆进行查处;加强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该举措切实消除地区内无证无照餐饮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举报。今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