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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突出“四性”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本站发表时间:[2021-06-01] 来源: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激励全体检察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开创首都检察事业新局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目标要求,突出系统性、融合性、实践性、长效性,全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突出系统性,促进“学党史”向深向实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系统部署学习内容、组织形式、流程机制,确保党史学习教育不漏一人、不落一课、不缺一考。

  (一)全面科学设置学习内容。

  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学习党史和人民检察史、首都检察史、我院院史相联系,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学习内容。围绕重点学习内容为全院干警购置必学书目、印发学习手册,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刊发书籍、讲话、视频、试卷等8期学习材料。

  (二)分层分类分级组织学习。

  紧抓关键少数,开展“一把手”讲党课、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组专题读书班,充分发挥班子的引领带动作用。针对“处级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政工党务干部、优秀青年人才、先进典型、一线检察干警、新入职人员”等七类人员分类开展学习教育,开展处级领导和党支部书记读书班、检察官领学、年轻干部讲党课、政工干部集中研讨交流、新入职人员党史及检察史培训、主题团课等活动,全院集中开展党史专题讲座7次、专题读书班2期,各部门组织党史学习49次、与其他单位开展共建学习1次,多层级、多维度提升学习实效。

  (三)创新建立全流程学习机制。

  建立会前自学机制,要求干警在集体学习、集体研讨之前进行自主学习,做到带着问题学、带着答案归;建立全时段学习机制,通过“一小时夜学”延伸学习教育时段,夯实学习教育成果;建立跟踪补课、补考机制,通过规范考勤、建立台账、集中补课、远程督学,对缺课、缺考干警进行“一对一”跟踪补课,做到学习教育“日清周结”;建立学习教育周报告机制,各部门每周一向政治部报告党史学习进展及成效;建立下沉督导机制,班子成员定期下沉,对党支部手册和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验学习教育任务完成进度、参与率和成果转化情况,推进全院党史学习教育向深向实。

  突出融合性,推动“悟思想”入脑如心

  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多条线、多形式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悟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实践成果的自觉。

  (一)党史学习与“三项教育”相融合。

  统筹安排全院党史教育与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协同推进。抓好党史“牵引线”,以党史学习教育明初心;把握政治“基准线”,以政治教育筑忠诚;拉起廉政“警戒线”,以警示教育促廉洁;瞄准先进“对标线”,以英模教育提素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广泛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如2021年新入职大学生利用岗前脱产培训,开展交流座谈活动并提交学习心得。第三检察部开展“青年干跟班先进找差距”座谈会,剖析自身不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参加并对青年干警提出寄语。

  (二)党史学习与检察文化建设相融合。

  充分利用检察文化建设强化思想教育,利用区域红色资源开展“走出去”学习,组织参观辖区内北京市农村第一个党支部党史新馆;开展“读红色经典?讲党史故事”活动,选拔出11名干警在全院进行集中展演;以“讲检史、守初心”为主题,邀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述检察故事;开展“老照片中的检察史”主题团课,展示丰台检察历史;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将优秀征文作品刊载在党史学习专栏中进行宣传,营造“悟思想”的良好氛围。

  (三)线上自学与线下研讨相融合。

  各部门充分利用党课、支部大会、部门例会进行线下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中检网、北京干部教育网等网络平台共享学习资源,利用“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峥嵘岁月 光辉历程】专栏,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与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道路,有效拓展学习广度和“悟思想”深度。

  突出实践性,务求“办实事”见行见效

  把“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抓手,制作为民办实事“4+N”项目清单和便民利民清单,以“七个一”为行动切入点,高效联动落实清单内容,切实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完善一批工作机制。

  (一)以清单化管理细化任务。

  结合本院实际,领导班子及各部门重点围绕切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办好检察信访案件、办好检察司法救助案件、持续开展普法活动等4方面制作检察为民办实事“4+N”项目清单,共计61条具体项目,同时明确具体举措、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对外发布包括“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完善联合接访和答复信访人机制”“建立信访案件临期预警机制”等11条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

  (二)以“七个一”为切入点逐项推进。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七个一”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一次检律座谈会、一次代表联络、一次普法宣传、一次社区报到、一次专题调研、一次检察建议回访、一次公益诉讼圆桌会议”为行动切入点,积极落实清单任务。如:第一检察部前往丽泽中学为学生们讲授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二检察部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的方式,落实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部署,为辖区企业办好实事,得到群众的积极评价。

  (三)以最高效率落实代表建议。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共征集16条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对落实代表意见提出要求,要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以最高效率、最优标准将“意见清单”转化为“效果清单”。相关业务部门对代表提出的16条建议进行当场认领,并立即与代表建立联系,于当天制定落实举措,就打造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办实事”高效率落地。

  突出长效性,引领“开新局”出新出彩

  积极促进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明确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发展阶段的各项检察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著新篇、开新局。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旗帜鲜明将讲政治摆在首位,确保丰台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领悟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二)形成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

  严格贯彻落实院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自觉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等主题教育要求,不断增强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三)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摒除“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自觉以检察党建工作实效审视检察业务工作成效,以检察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检察党建工作自觉,为党建和检察业务的深入融合打牢思想基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实政治保证。

 


[供稿单位:丰台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