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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早、广、准”,普法有成效——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12] 来源:丰台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丰台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普法责任制单位,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基层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其他与各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

  立足于“早”

  积极响应号召,早做计划方案

  一是明确活动方向。明确普法宣传活动牵头部门,由宣传调研科牵头,以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为活动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明确普法宣传活动重点,根据丰台区农业农村局的业务工作,确定了此次普法活动主要着重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药使用、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完善工作计划。为推进普法宣传活动有序开展,丰台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向局机关全员干部、各基层单位传达了此次活动的要求,认真制定了普法宣传活动计划,确定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此次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全局共上报了20项普法宣传活动。

  立足于“广”

  充分广泛动员,多措并举开展

  一是广泛动员宣传,号召全局上下及各涉街镇积极参与。全局普法宣传活动共200余人参与。9个基层单位对内积极组织宪法学习活动,对外结合业务职能,以丰富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9个涉街镇相关主管领导及各村村书记、第一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广泛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

  二是丰富活动形式,结合业务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宪法知识竞答、宪法微电影观看、以案说法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通过执法工作现场普及有关动物展览、展示、演出活动的法律法规,走进业生产园区和门店发放宣传手册等。

  通过各类途径及宣传平台拓宽宣传途径,如通过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普法宣传活动内容2次;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北京市司法局在线上推出《北京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律竞答活动》;通过辖区种子企业微信群向辖区内全部持证企业发布宣传内容等。

  立足于“准”

  结合局业务,实做普法宣传

  一是把握此次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次联系沟通,获取指导,明晰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要点与重点。开展《宪法》宣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列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组织线上集中学习。

  二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活动。除开展《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之外,丰台区农业农村局结合近期工作,向街道下发通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会学习活动,做好新法宣贯工作;

  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及执法权限,开展了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边查处边普法”;

  做到“四个深入”,使法律法规宣传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业技术推广站对监管的部分业生产园区和门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及宣传活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肥料行为,强化肥料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业肥料法治氛围;

  植保植检站对4个药经营店和7个业园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执法宣传,发放《药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动物展览展示环节开展执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从事动物展览、展示、演出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北京市动物演艺活动防疫监管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宣传。


[供稿单位:丰台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