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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友有风险 转账需谨慎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26] 来源:丰台检察 作者:北京政法网

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虚构其在上海市拥有三套房产的事实,以收取房租定金为由骗取被害人郭某某人民币6888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浏览手机贴吧时认识了被害人郭某某,随后二人互加微信好友。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原本无业的王某某向对方营造了自己正在做玉石生意、有很大家族企业的假象。很快,年仅20岁的郭某某在王某某的炫目包装下,坠入了爱河,开始与王某某“网恋”。

王某某得知郭某某暂时居住于上海某酒店,表示由于自己常年在全国各地出差,在上海有三套房子,并提出可以让郭某某选择一套居住。但王某某表示,上海的房价很贵,其房间里面的家具、家电都不便宜,鉴于二人没有见过面,需要看到郭某某的诚意,才能放心把房间密码告诉她。而王某某所说的“诚意”,就是需要郭某某先交一部分房屋定金,并提出自己是生意人,讲究吉利,需要收一个吉利的数字。于是郭某某向王某某转账6888元人民币。经他人举报,2021年8月3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民警抓获,此时的郭某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检察官提示

网上交友有风险,网恋更要谨慎,勿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在涉及人身安全及转账问题时,要保持理智,不要盲目相信对方,防止落入“恋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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