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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检察院多措并举 推动未成年人禁入规定落实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1] 来源:丰台检察 作者:北京政法网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为推动未成年人禁入规定有效落实,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联合检查,强化法律监督,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丰台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营业性娱乐场所多次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导致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据此,检察院深入涉案场所及周边娱乐场所,通过线索摸排,妥善梳理刑事案件证据,发现部分娱乐场所存在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容纳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

  丰台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召开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就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娱乐场所经营现状、涉未成年人管理手段及整治计划等与行政主管部门展开交流。根据磋商方案,向有关单位围绕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深化协作配合等方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以检察能动履职,将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丰台检察院会同区相关单位深入多家娱乐场所,开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行动,并与经营者就如何管理未成年人进入、如何识别未成年人身份等问题展开问询。同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法律提示》,筑牢法治“藩篱”。

  下一步,丰台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规定,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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