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建团100周年北京市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丰台区检察院李浩宇、但金鑫同志荣获“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李浩宇,现任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2020年入职以来,始终坚守初心,勤勉尽责,努力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充分贡献青春力量。
入职后,李浩宇始终立足本职岗位,深耕业务一线。认真完成刑事强制措施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70余件,其中一起案件被评为北京刑事执行检察指导案例。
除此之外,她认真梳理日常工作报告,为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撰写工作信息三篇并发表。在教育整顿期间,全面梳理我院近三十年来办理的全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人逐案建立台账。完成九类重点案件排查整治、与其他单位交叉互评等各项案件倒查及数据报送工作。期间还参与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在检察官带领下对案件线索进行外围调查,全方位提升业务能力。
面对疫情,李浩宇积极响应号召,多次报名投入社区防疫一线,支援社区核酸检测工作。在下沉期间帮助引导居民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录入被检测人员信息,并向居民解读防疫政策。
但金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青年干警,负责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她踏实工作、勤勉尽责,在办案过程中仔细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曾逐帧反复观看一入户盗窃案监控视频至深夜,直至锁定犯罪嫌疑人将被盗物品藏于怀中从被害人家中走出的画面,该案因此证据确凿。所在办案组2021年度结案率100%,认罪认罚适用率97.72%,追捕7人均获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同时她还兼顾部门内勤部分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工作会议、党支部和团支部活动等。
在完成本职工作外,但金鑫积极投身各项宣传、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为民办实事、送法下基层”线上普法宣传,为南苑司法所及社区干部、居民科普“接诉即办”;参与“为冬奥助力”活动,拍摄《一起向未来》宣传视频;参与“百年风华、影照初心”党史宣讲活动。但金鑫加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岗、丰台区丰台街道北大街北里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多次参与垃圾分类桶前值守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187小时,展现了一名青年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面貌。
但金鑫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多次下沉社区支援核酸检测,承担登记信息、搬运物资、维持秩序等各项任务。结束支援后加班加点继续完成报告撰写、文书审查等工作,确保案件如期保质保量审结,彰显了新时代检察青年和共青团员的责任担当。
李浩宇、但金鑫同志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用创新进取承担使命,用精益求精诠释初心,用忠诚担当彰显本色,用青年智慧贡献青春力量。丰检青年将以模范为榜样,坚持党的领导,秉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追求公平正义,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青年智慧、贡献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