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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司法,托举起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17] 来源:丰台法院 作者: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如何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成为一道现实课题。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多次提到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通过司法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是近年来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严惩涉老犯罪行为。近年来,针对老年人设计的犯罪类型层出不穷,比如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坑老等等,这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财产情况复杂。从公开的典型案例中看到,受害老年人或是被所谓“新概念”“新业务”忽悠,或是经不起高利诱惑,一步步入坑,掉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一步步被不法分子“套走”。严惩涉老犯罪,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幸福安享晚年,是司法机关应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做好养老服务课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保护合法民事权利。加强对老年人各项民事权利的司法保护,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人的规定,对不赡养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涉老年人的家事案件裁判文书中加入劝说、教育、感化当事人的“法官说法”,最大限度修复、弥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激烈矛盾。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深入村委会、居委会等老年人日常活动场所,开展老年人专场普法活动,通过讲座、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针对老年人普遍关心的赡养、财产继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鼓励老年人学法、用法,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好适老诉讼服务。与青壮年人群相比,老年人听力、视力、记忆力、判断力下降,适应社会能力弱化,参与诉讼的能力不足。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进行,老年人在诉讼参与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数字鸿沟”。为提升老年人的诉讼参与体验,人民法院着力打造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有情怀的尊老诉讼服务。设立适老诉讼服务站,为老年当事人开“绿色通道”,定制符合老年人生理需要的专用座椅、提供轮椅、老花镜、医药箱、助听器等设施。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提供视频、电话或者巡回审判等诉讼服务。对于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起诉,记入笔录,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名立案。开设心理疏导室,舒缓老年人心理压力,矫正诉讼不良心理。对在线诉讼应用,优化设置老年人模式,安排志愿者进行指导。给予人性化关怀,让适老诉讼服务更加有温度。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年人权益保障和适老诉讼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市场等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才能让每一个老年人都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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